一名相信是洗钱团伙成员的28岁马来西亚籍男子,被新马警方联手逮捕后押返新加坡。他将在星期三(7月22日)被控上庭。
新加坡警察部队星期二(21日)发文告说,我国警方网络指挥处(Cyber Command)与马国皇家警察商业罪案调查部合作,根据新加坡当局发出的逮捕令,于星期一(20日)在吉隆坡国际机场逮捕涉案男子,并于隔天将他移交我国警方。
警方指出,嫌犯隶属的洗钱团伙,已于2026年3月展开的“Frontier+ III”行动中被瓦解。
警方当时根据冬海集团(Sea)旗下的数码银行MariBank提供的情报,并与九个海外执法机构联手,展开这项为期两个月的跨国诈骗打击行动。
嫌犯将在协助他人保留犯罪所得的罪名下,于星期三被控上庭。根据《贪污、贩毒和严重罪案(没收利益)法令》第51条,协助他人保留犯罪所得一旦罪成,可判最长10年监禁或50万元罚款,或两者兼施。
网络指挥处司令王兴顺高级助理警察总监在文告中感谢马国警方的合作与协助,同时也表扬MariBank与警方分享情报,使当局得以瓦解这个犯罪团伙。“我们将继续与私人领域和海外执法机构合作,对以新加坡人为目标的诈骗分子采取行动。”
自2025年12月30日起,诈骗犯或诈骗团伙的成员和招募者将面对鞭刑6下至24下。协助诈骗犯洗钱或处理诈骗所得的钱骡,也可能被判最多达12下的鞭刑。
警方提醒公众,切勿将金钱或贵重物品交给身份不明者、或遵从指示将物品放在某处让他人前来领取,以及不要和他人共享屏幕或分享登录资料。
此外,政府官员绝不会通过电话要求公众转账、指示公众提供银行登录资料,或将电话转接给警方。
警方强调会对任何涉及诈骗者采取严厉行动,并依法处理。公众若有疑问,可拨打24小时ScamShield防诈骗热线1799,或上scamshield.gov.sg查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