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航空两名职员涉嫌收受贿赂,作为豁免超重行李费的交换条件,其中一人还被指为避免被举报而向总经理行贿。涉案金额超过5万元,五名贿赂涉案者都被控上法庭。
这五名被告分别是新加坡籍男子阿米尔(Amir Khan Bin Shoul Hamid,42岁)和蒲文龙(51岁),以及越南籍的黎卓俊(Le Trac Tuan,48岁)、林英越(Lam Anh Viet,52岁)和张氏绒(Truong Thi Nhung,49岁)。五人星期四(7月23日)在国家法院个别被控一项至五项抵触《防止贪污法令》的控状不等。
根据贪污调查局星期四发出的文告,阿米尔案发时是越南航空有限公司的代理站长或副站长,黎卓俊和林英越当时分别是越南航空股份公司的站长和总经理。
文告指出,阿米尔涉嫌在2020年至2022年期间,多次向乘客张氏绒和蒲文龙索取总值4万1000元的贿赂,作为不向两人或其他人收取航空公司本应收取的超重行李费的交换条件。
2022年6月,阿米尔涉嫌为豁免超重行李费,向张氏绒索贿700元。
黎卓俊则涉嫌在2023年间,多次向张氏绒索取共6500元贿赂,同样作为不向后者或其他人收取超重行李费的交换条件。黎卓俊被指在同一年内,两次贿赂总经理林英越共3000元,让后者不向公司举报他涉嫌受贿一事。
五人尚未表明是否有意认罪,案展8月20日再度过堂。他们分别以1万元获准保释。
根据《防止贪污法令》第六节条文,贪污罪若成立,可罚款最高10万元,或监禁最长五年,或两者兼施。
贪污调查局强调,当局会调查所有与贪污相关的投诉和举报,包括匿名举报。公众可通过贪污调查局的官网、电邮或电话等,举报任何可能涉及贪污的行为。(部分人名译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