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房屋经纪谎报租客背景和租房用途,协助外籍男子租下优质洋房,用以运营私人俱乐部。她赚了2万多元的佣金,却因此被判坐牢三个星期。
被告是马来西亚籍的许慧茗(37岁),共面对一项欺骗和一项抵触贪污、贩毒及其他严重罪行(没收利益)法令的控状。她星期一(7月27日)对其中一项认罪,余项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量。
根据案情,被告犯案时是房屋经纪。大约在2023年2月,她结识了柬埔寨籍男子吴国京(33岁)和苏文辉(44岁),协助他们用另一人的名字租下加立克道的一栋洋房,用作私人俱乐部以招待亲友和商业伙伴。
2024年2月左右,由于挂名租客已离开新加坡,加上认为洋房租金太贵,苏文辉让被告协助寻找新地点。过后,苏文辉要被告用俱乐部的本地司机吴朋飞(35岁)的名义,租下维多利亚园路32号优质洋房。
被告知道吴朋飞只是“挂名”租客,他作为司机和助理的薪资根本无力支付5万8000元的月租。她也知晓洋房的实际用途是俱乐部,而不是用作私人住所。
然而,她仍向代表屋主的房屋经纪谎称,吴朋飞是一家餐饮公司的董事,打算与妻儿入住洋房。屋主于是在2024年3月14日签下了为期两年的租约,合约上注明吴朋飞和妻儿为合法住户。被告也在文件上签名,声明已对租客和住户进行尽职调查。
这栋洋房在2024年3月至5月期间被用作私人俱乐部,供宾客住宿、使用泳池和台球桌,以及打麻将和玩牌等。俱乐部聘有厨师和司机,还提供高尔夫、台球教练和按摩服务。
被告从这个租房交易赚得佣金约2万5540元。
控方指出,被告在本案扮演了关键角色。她提供虚假信息误导屋主出租房子,而多名未经授权者入住和运营俱乐部,可能对洋房造成损坏和贬值。不过,考虑到被告没有参与俱乐部的运营,并主动上缴佣金,控方促请法官判她坐牢三周至四周。
苏文辉早前已被判坐牢四个月,吴朋飞则被判坐牢两个月。至于主谋吴国京,他2023年已离开新加坡,目前仍然在逃。(人名译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