咖啡店经营者低报收入四年逃付约10万元所得税,以及未按规定注册消费税,逃付约31万元消费税,被判坐牢11周、罚款4000元,以及缴付约15万9654元的罚金。
被告叶哲贤(44岁)面对六项包括抵触所得税法令和消费税法令的控状,他星期二(7月28日)承认其中两项,余项交由法官下判时纳入考量。
根据案情,被告在马里士他路558号以独资企业形式经营一家名为558(建联)的咖啡店。2017年6月16日,这家咖啡店转为有限责任合伙企业,被告是合伙人之一。
调查显示,2018年12月24日,被告谎报2018估税年的收入为7万5570元,但实际收入为31万零134元,逃付约4万6128元的所得税。
另外,咖啡店在截至2017年6月30日的季度和前三个季度,应税营业额已超过100万元,达到注册消费税的门槛。咖啡店须在转换为有限责任合伙企业后的30天内,即2017年7月16日之前,通知消费税署长公司有责任注册消费税。
然而,咖啡店没有这么做,因此在2017年6月16日至2019年12月31日,少缴约21万2687元消费税。
其他被纳入考量的控状显示,被告在2016、2017和2019年估税年低报收入,共逃付约6万3367元的所得税,其中一年还谎报亏损12万8935元。咖啡店也在2016年1月31日因未注册消费税,没有缴付10万零575元的消费税。
被告律师求情时说,被告在父亲过世后才接手咖啡店,只是延续父亲的经营方式,现已不再经营咖啡店,恳请法官轻判。
根据网络资料,这家咖啡店今年5月已更换业者,并进行装修。
据早前报道,叶哲贤并非首名因逃税而面控的咖啡店业者,过去已有咖啡店老板因逃税在法庭被治罪。其中,兀兰“688 Eating House”咖啡店老板吴维新八年少报190多万元收入,还协助妻子和公司逃税,两人和公司逃税逾48万元。他也隐瞒咖啡店营业额超过100万元以逃付消费税,因此在2024年被判坐牢48周和缴付约138万3657元罚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