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利用改装的红酒袋,在袋底戳洞藏入手机,专门寻找穿短裙的女子,在地铁扶梯上尾随并偷拍裙底,一个月内至少每周犯案一次,最终被人匿名举报,被判坐牢四周。
被告叶逸旭(29岁,译音)承认一项偷窥罪行。案发时,他是一名律师。
案情显示,2024年4月时,被告在兀里地铁站将自己的手机调至录像模式,再藏入一个从红酒专卖店购买的黑色袋子内。为了方便偷拍,他事先在袋底戳了一个洞,放入手机后,将手机镜头朝上。
被告随后在地铁站内物色穿短裙的女子。发现目标后,他便提着藏有手机的袋子尾随对方。
当受害者踏上向上的扶梯后,被告紧跟其后站在身后,并调整袋子角度,偷拍受害者的裙底风光。
他认为拍摄时间足够后便停止录像,随后折返原处继续寻找下一个目标。确定没有其他目标后,他会在现场查看偷拍视频并随手删除,之后才离开前往上班。
从4月至5月初期间,被告几乎每周都会以相同手法在该地铁站偷拍陌生女子。他每次都会先到红酒专卖店买酒以取得黑色袋子,再在袋底戳洞改装,犯案后则在当天将袋子丢弃。
有时,被告乘搭地铁到莱佛士坊地铁站上班时,也会采取相同手法在扶梯上尾随女子偷拍,随后才前往办公室。
警方于2024年6月7日通过i-Witness平台接获匿名举报,指被告涉及偷拍。经过调查后,警方于6月14日将被告逮捕。
完整报道,请翻阅2026年7月31日的《新明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