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通过TikTok约弱智少女见面后,带她到组屋楼梯间指侵她,事后还厚颜无耻地从对方钱包拿走10元,被判坐牢13年又4个月、打鞭8下。

被告莫哈默沙菲克(Muhammad Syafiq,25岁)案发时任职货仓包装员。他共面临12项涉嫌性侵未成年少女及违反《儿童与青少年法令》等控状,星期一(8月3日)承认其中四项,其余控状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量。

受害者是一名15岁少女,案发时14岁。她轻微智障,是一名特殊需求学生。为保护她,法官令媒体不得报道任何会泄露其身份的资料。

案情显示,被告在2024年11月至12月间,通过TikTok结识受害者。由于受害人在个人账号中提及自己在特殊学校就读,被告因而得知其智力发展迟缓。

2025年1月3日,被告在多次要求下,终于说服受害者与他见面。当日正值开学第二天,受害人当时正尝试练习独自上下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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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约受害者到勿洛北地铁站见面,之后把她带到勿洛水池路一带组屋区的楼梯间。由于被告熟悉该区域,特意挑选了能够避开监控摄像头的地点。在确认四周无人后,被告便开始非礼受害者并指侵她。

期间受害人因感到剧痛而频频拒绝,但被告并未停手,受害人最终被迫放弃挣扎。

被告在满足性欲后,竟厚颜无耻地跟受害者要钱。他抢走受害者手里的钱包,取出里面的10元钞票才离开。

由于受害者迟归,父亲在询问下,才得知她遭性侵。学校后来也得知此事,于25日报警。

警方在2025年1月调查一起失踪少女案时,也发现这名15岁少女在离家出走期间,三次与被告发生性关系。

完整报道,请翻阅2026年8月4日的《新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