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庭星期二(8月4日)批准总检察署的申请,谕令反冠病疫苗组织创办人许晓沛和丈夫吴启豪,下来发起民事诉讼或申请前须获高庭批准,以免法庭程序遭滥用。

两人当中,吴启豪(53岁)面对的限制令更严格,除了新的法律行动,吴启豪目前已启动但未审结的案件,也须获得高庭批准才能继续。

此外,法庭没有对吴启豪的庭令设下期限。许晓沛(50岁)的限制令则有两年期限,法庭也没有对她已启动的诉讼和申请设下限制。

总检察署在7月15日向高庭申请庭令限制吴启豪和许晓沛,也就是他们未经法庭许可,不得发起或继续任何民事诉讼。总检察署指吴启豪和许晓沛把民事诉讼当作“法律战”的工具,四处起诉他人并试图借诉讼牟利,甚至研发人工智能系统协助提起诉讼。

符晓平法官星期二发表书面裁决指出,吴启豪与许晓沛持续发起无理诉讼,至今在没有合理依据下,提出至少四项诉讼和七项申请。法庭决定发布庭令,除了防止两人滥用法庭程序,同时也维护被起诉者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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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强调:“庭令不会剥夺两人依法维护合法权利,或就真正的冤屈诉诸法律途径,他们只是必须在提起有关法律程序前,取得法庭许可。”

法官也在判词中区别夫妇俩在个别诉讼和申请中的行为。吴启豪与许晓沛在一些案件中联合发起诉讼,其他时候则个别采取法律行动。

在法官看来,有足够证据说明吴启豪是无理诉讼人,而且惯性这么做,“可以看出每当与别人发生纠纷时,即使没有正当理由,他仍倾向于以提起诉讼作为回应”。

法官也认为,吴启豪是出于附带目的打官司,包括把答辩人支付的和解金当作收入来源,以及在自己的网站上打广告称可以1000元的收费帮其他人打官司。吴启豪也公开招募捐款来赞助他打官司的费用。

相比之下,法官不认为许晓沛是惯性的无理诉讼人,而且许晓沛有部分案件还在审理中,未有充分证据说明这些诉讼缺乏合理依据。为此,法官援引《最高法院司法权法令》下的不同法律条文,针对吴启豪发布“无理诉讼人”(vexatious litigant)限制令,针对许晓沛则发布“全面民事限制令”(general civil restraint order)。

过去几年,吴启豪和许晓沛频频入禀法院发起多项诉讼和申请,向不同个人和机构索偿,或要求法庭针对答辩人的行为发布庭令。截至2025年9月4日,他们已启动至少29起民事案件,大多是起诉对方诽谤;当中至少13起已被法庭撤销或驳回,另有约16起仍在不同法院审理中。

被两人起诉或列为答辩人的包括卫生科学局、前官委议员郑恩里,以及新加坡国立大学等。其中一名被这对夫妇起诉诽谤的46岁女子王恺咏,因不堪长期诉讼的纠缠和财务压力,2024年9月6日从组屋高处坠亡,验尸庭后来裁定是一起自杀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