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男教师涉嫌将男性下体照和猥亵照传给一名16岁少年,星期二(8月11日)被控上法庭。
被告是41岁的本地男子,他面对一项抵触刑事法典第376EC(1)条文,以及一项抵触影片法令的控状。
受害者如今是一名18岁青年,案发时年仅16岁。
为保护受害者,法官令媒体不得报道任何会泄露他身份的资料,包括被告名字。
控状显示,被告于2024年12月11日和12日,通过Instagram的“阅后即焚”功能,发送四张照片给少年,当中包括两张男性下体照及两张男子身穿内裤的照片。
另一项控状指出,被告于2025年2月至8月间,通过Telegram下载22部影片。警方于2025年8月18日扣押其手机时发现这些影片,其中21部经资讯通信媒体发展局(IMDA)鉴定为色情片。
被告星期二出庭,并在代表律师陪同下面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