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司特别庭谕令工人党秘书长毕丹星从律师名册中除名,意味着他即日起失去律师执业资格。毕丹星能否对三司的裁决提出上诉?他日后是否有机会恢复律师资格,又能否继续从事法律相关工作?法庭会在什么情况下决定批准除名律师重新执业?《联合早报》整理相关法律条文与原则,逐一解析。

■除名的律师可以上诉吗?

三司特别庭是处理律师纪律处分的最高司法机构,因此在三司做出裁决后,除名律师已没有任何再往上诉的渠道。三司发布的除名庭令也没有期限。

■律师一旦除名,日后能否恢复执业资格?

根据《律师专业法令》,三司特别庭可以在任何时候,定夺之前被除名的律师是否重新具备执业资格,若是,三司将批准律师重新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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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司过去审理这类申请时,会考虑申请人从被除名到申请恢复律师资格之间,是否已经历一段足够长的时间,以及申请人是否彻底改过自新。三司强调,对于因严重不当行为被除名的申请人,他们受到的审查会比没有任何不良记录、首次申请加入律师专业的新人更严格,因为这关系到维护公共利益,以及公众对法律专业的信心。

■重新执业有无限制或条件?

法庭在批准律师恢复执业资格的同时,可视个别律师的情况,决定是否施加特定的重新执业条件。

根据过往判例,三司施加的特定条件包括律师重新执业后,不可以在指定期限内处理客户的资金、不准担任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或董事等职位,以及必须接受与专业道德有关的培训。

■除名后,能否担任其他法律相关工作?

律师被除名后就失去执业资格,无法以律师身份代表客户出庭和处理案件。

不过,Cairnhill Law律师事务所执行董事江祐贤律师告诉《联合早报》,过往案例显示,被除名者仍可以从事一些与法律相关的工作,例如律师助理(paralegal)和内部法律顾问(in-house counsel)等。

以过往案例为例,男子蔡志贤因为受严重抑郁症影响,在香港犯下偷窃案,回到新加坡后被三司谕令撤销律师执业资格。他在2019年申请重新执业并获得批准。

三司指蔡志贤在除名期间,积极接触与法律相关的工作,担任律师助理、内部法律顾问和培训员等,并且获得其他法律同行的肯定,这显示他已完全康复和具备重新执业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