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理解今日置业程序的便利,须先回溯新加坡从英国普通法继承而来的繁琐旧制度。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本地土地交易采用“私人转易契约”框架,房地产所有权完全依托于称为“地契”的纸质文件。

擅长财产法与法律史的新加坡管理大学杨邦孝法学院副教授薛伟良接受《联合早报》访问时说,过去人们常说的地契,在英文中总是以复数“title deeds”出现。“若业主想转卖房地产,你就得找出所有证明过去交易的旧文件,一路追溯到最初政府发出的地契为止。在当时,所有权只是一种法律推断,而非绝对确凿的事实。”

按照这套旧制度,由于没有明确记载屋主身份的中央登记册,一旦业权链条中任何一份文件不幸遗失、伪造或出现瑕疵,无辜买家就可能面临完全丧失产权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