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脚踏车业者HelloBikeSG两度主动联系竞争对手Anywheel,提议讨论价格,接获新加坡竞争与消费者委员会的警告信。

由于双方最终没有进行任何价格讨论,也没有涉及商业敏感信息,竞消委判定HelloBikeSG的行为没有违反《竞争法》。

不过,竞消委星期一(8月17日)发文告表明不认同HelloBikeSG的做法。竞消委指出,公司经营的HelloRide和Anywheel是本地仅有的共享脚踏车服务业者,任何价格讨论或协调,都可能对这个市场的竞争以及消费者产生直接而重大的影响。

根据文告,竞消委是接获Anywheel投诉后展开调查。调查发现,HelloRide一名主要代表分别在2025年7月和10月,两次联系Anywheel一名代表,提议两家公司讨论价格。

Anywheel两次都没有进一步回应HelloRide,并将相关通讯举报给竞消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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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消委指出,HelloRide的通讯没有涉及披露商业敏感信息,双方也没有进行实际价格讨论,因此根据这起案件的具体情况,HelloRide的行为还没有构成违反《竞争法》第34条文。

不过,竞消委强调,不认同HelloRide主动提出价格讨论的做法。

《竞争法》第34条禁止从事商业或经济活动的个人、企业或其他实体之间的协议,以及企业协会的决定或协同行为,只要有关行为的目的或效果是妨碍、限制或扭曲新加坡境内的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