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人涉嫌酒后开车,将于星期四(8月20日)面控。其中两人还因胡乱停车妨碍交通,将面对额外控状。
新加坡警察部队星期三(19日)发文告说,31人的年龄介于24岁和61岁,他们于2026年5月至7月间,在警方执法接受酒精呼气测试时都无法过关。其中两人还因把车停在对他人造成不便的位置,而得面对额外控罪。
文告指出,面对额外控状的两名驾驶员(28岁与35岁)分别于2026年7月26日和7月12日,在芽笼1巷和尼诰大道被发现在停车的状态下,在驾驶座上熟睡。
调查显示,两人均是在饮酒后开车,且车辆停放的位置不仅阻碍了交通,还可能对其他道路使用者造成危险或不便。
两人将分别面对酒后驾驶,以及把车停放在对他人造成不便的位置的控状。
酒驾若罪成,初犯者可面对2000元至1万元罚款,或坐牢不超过12个月,或两者兼施。重犯者可面对5000元至2万元罚款,和坐牢不超过两年。违例者也可能被吊销驾照。
若将车辆停放在对他人造成不便的位置,一旦罪名成立,初犯者可面对最高2000元罚款,或坐牢不超过三个月,或两者兼施。重犯者则可面对最高5000元罚款,或坐牢不超过六个月,或两者兼施。
警方强调,酒后驾驶是极其危险和不负责任的行为。警方绝不容忍酒后驾驶,并将毫不犹豫地对醉酒开车的驾车者采取坚决行动。公众若打算饮酒,就不应自行开车。
警方也吁请所有驾驶者遵守交通法规,并且共同维护道路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