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债公司受装修公司委托,向妇女和其总裁丈夫追债,多次上门大喊大叫、敲打栏杆、对其子女比手势,甚至上总裁公司贴红色追债通知书,法庭判定追债公司违反防止骚扰法令,并向夫妇颁布保护令。

根据判词,申诉人是名妇女,她与其丈夫在2023年12月聘请承包商为住家装修,后因服务问题产生纠纷,被指拖欠10万2937元。承包商于2024年11月委托持牌追债公司上门追讨。

随后,追债人员至少五度前往妇女住家、两度到其丈夫的办公楼追债。2024年12月3日,追债人员首次上门大喊大叫并多次敲打栏杆。当妇女出来解释时,追债人员不断打断她,喊道“总裁没钱啊”,并以粗俗言语侮辱其担任总裁的丈夫,随后扬言要到其公司逼债。两天后,追债人员果真找上丈夫的公司,贴上红色追债通知书。

12月11日,追债人员再次上门,指责丈夫躲在妻子身后、“欺骗”承包商。期间,追债人员还对着楼上的孩子做手势并大喊:“你的孩子在楼上看着,不是很讨喜哦”,甚至威胁会继续上门。妇女随后两度报警并申请保护令。

追债公司总经理随后代表出庭,称员工所有行动均属于持牌追债员履职的合理范围,不构成骚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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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颁夫妇保护令

不过,防止骚扰法令庭的法官认为,社区环境安静,追债人员敲打栏杆、大肆喊叫及出言侮辱已构成具有威胁性与辱骂性的行为,意在羞辱夫妻俩以迫使他们还债,已触犯法令。

法庭最终颁布保护令,严禁追债公司及其员工继续对妇女及其家人做出骚扰或威胁行为,并禁止他们前往其丈夫的工作场所追债。

完整报道,请翻阅2026年8月25日的《新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