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酒后搭私召车回家,被指下车后攻击66岁的私召车司机,星期一(9月7日)被判五天短期拘留令,做100个小时社区服务。

据《新明日报》之前报道,这起事件发生在2024年6月12日晚上10时59分至11时06分,地点在斜阳岭一带的私宅外。

司机去年过世

英国籍被告欧儒切(Oruche Morgan Fidelis,23岁)原本面对一项蓄意伤人导致重伤的控状。受害者是私召车司机刘益勇(66岁,译音),他于去年6月14日过世,死因为缺血性心脏病和大肠梗阻塞。

被告不认罪,案经八天审讯后,法官决定修改控状,改以惩罚较轻的刑事法典第352节条文“袭击”(assault)罪提控被告。

被告在接受修改的控状后被判罪成,案件星期一下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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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当时解释,由于受害者已过世,此案唯一的客观证据是被告住家对面私宅的闭路电视画面。画面显示,被告被叫醒后,冷静地拔掉耳机,并以迅捷的动作冲向受害者。

法官指出,医药证据只能证实受害者头颅骨折,却无法肯定骨折究竟是被推跌所致、被拳打所致,还是受害者被绊倒所致。

由于伤势的形成过程具有高度的推测性,在控方无法“排除所有合理怀疑”,证明被告蓄意伤人的情况下,法庭无法裁定被告原有的蓄意伤人导致他人重伤罪名成立,最后决定修改控状。

原本的控状指被告冲向并推搡受害者,导致他跌倒头部撞地而骨折;修改后的控状则调整为,被告对受害者做出具攻击性的举动,扬起左手伸向对方。

法官下判前指出,考虑到被告年纪轻且无案底,最后判他五天短期拘留令,服100个小时社区服务。

完整报道,请翻阅2026年9月8日的《新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