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走私含依托咪酯电子烟烟弹入境,又有一名青年被控上法庭。

卫生科学局星期四(9月10日)发文告说,被告是一名17岁青年。他因涉嫌走私含有药用麻醉剂“依托咪酯”(etomidate)的电子烟烟弹(俗称“丧尸烟弹”),抵触《烟草与电子烟管制法令》,上星期五(4日)被控上法庭。

文告说,被告上星期四(3日)通过大士关卡入境新加坡时,被移民与关卡局人员截查。关卡人员从他的电单车搜出14个装有电子烟烟弹的包裹,随后通报卫科局。

卫科局人员随即到场接手调查,在包裹内共发现1264个烟弹。当局化验结果证实,被起获的烟弹都属于“丧尸烟弹”。这些烟弹被指用于供应,有关调查仍在进行中。

被告面控后,被令还押一周以协助调查。他的案件已于星期三(9日)过堂,并定于10月7日再度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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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令,走私丧尸烟弹若罪成,违例者可判监三年至20年,并鞭打五下到15下;供应丧尸烟弹若罪成,则可判监两年至10年,并鞭打两下到五下。

早前报道,五名年龄介于24岁和37岁的男子也涉嫌走私含依托咪酯的电子烟弹,于8月25日至28日陆续被控上法庭。其中一人在兀兰关卡被捕时,车内藏有多达1万2415个烟弹,估计市值87万元,是我国迄今起获的最大一批“丧尸烟弹”。

另外,一名24岁本地青年也因涉嫌走私“丧尸烟弹”入境,于7月2日被控上法庭。他也是《烟草与电子烟管制法令》自5月1日生效以来,首名因走私“丧尸烟弹”而被控的本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