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节省保安费用,分层地契管理委员会将夜间保安员人数减半,并增设护栏和对讲系统。一名业主担心新安排带来安全隐患,要求拆除护栏,但分层地契局认定,管委会改变保安管理方式,无须经业主特别决议。

这起纠纷涉及武吉知马运财园(Binjai Crest)。运财园位于惹兰甘榜彰德(Jalan Kampong Chantek),是个聚落式分层地契有地住宅项目,共有125个99年地契单位,包含排屋、半独立式和独立式洋房。

在这起纠纷中,运财园管委会为降低保安费用在正门增设第二个保安护栏,并配备对讲系统,把夜间保安员从两人减至一人,每年省下约3万元。已在运财园居住七年的业主郑嘉生(译音)认为,新安排会带来安全隐患。

郑嘉生今年1月入禀分层地契局,答辩人是运财园管委会。分层地契局日前就这起纠纷发表判词。

判词显示,这起纠纷最初源于郑嘉生在自己的单位搭建结构物,遭一名前管委会成员投诉。郑嘉生认为,对方取得并使用了他的个人机密资料,也不满管委会处理此事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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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在5月修改申请,提出四项主要诉求:拆除第二个保安护栏、展示正式签署的会议记录、修复损坏的公共路灯,以及让他查阅2021年至今的会议和财务文件。

分层地契局是根据《建筑(分层地契管理)法令》(简称BMSA)设立的中立仲裁庭,专门处理分层地契房产的纠纷,包括漏水、管委会职责和共有物业改造等。

改变保安管理方式 无须特别决议

针对郑嘉生要求拆除第二个保安护栏的诉求,地契局指出,管委会改变共有物业的管理方式,与改善共有物业,两者在法律上有所不同。

根据法令,管理共有物业属管委会职责,无须经业主特别决议;若是改善共有物业,则须通过特别决议。

地契局认为,第二个护栏虽然是新增设施,但设置护栏是为了配合新的保安安排和人力配置,属于改变共有物业的管理方式,而不是改善共有物业,因此无须通过特别决议。

地契局认为无证据显示 远程保安带来安全隐患

另一方面,夜间保安员从两人减至一人后,访客虽可通过对讲系统联系远程保安指挥中心,但郑嘉生担心访客不熟悉通行方式,造成车辆排长龙,以及现场保安人手减少后,无法有效核实访客身份。

不过,地契局认为这些担忧没有证据支持,也没有证据显示远程保安安排会给小区带来实质安全隐患,因此驳回他要求拆除第二个护栏的诉求。

张贴草拟会议记录合规

郑嘉生也投诉,管委会在公告栏张贴的是“草拟版”会议记录,而不是正式确认和签署的版本。

地契局指出,法令一方面规定,管委会须在大会结束后45天内展示会议记录;另一方面也规定,秘书准备会议记录后,须在下一次会议提呈确认。

换言之,在下一次会议确认前,会议记录本来就是草拟版本。法令没有规定管委会只能张贴最终确认和签署的版本,因此张贴草拟记录并未违规。地契局因此驳回郑嘉生要求管委会展示正式签署版会议记录的诉求。

管委会须开放查阅文件 不必代为筛选

郑嘉生也要求管委会提供涉及第二个护栏、财务和诉讼等大量文件,并在七天内替他整理、筛选和交出资料。地契局认为,管委会有义务让业主查阅相关文件,但无须代业主从大量资料中筛选出他所要的文件。

地契局因此下令管委会在21天内开放相关文件,让郑嘉生在接下来30天内查阅,并自行筛选、摘录或复印所需资料。

公共路灯损坏 管委会须维修

郑嘉生获得地契局支持的诉求,是维修小区公共路灯。他指运财园长期有路灯损坏,影响住户安全。

地契局认定,管委会没有确保共有物业的路灯保持良好状态,因此下令管委会立即全面检查,并修复所有损坏的路灯。

由于大部分诉求未获支持,地契局下令郑嘉生支付管委会8000元讼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