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拥包括优质洋房等11栋房产的九旬富商,离世前立下第五份遗嘱,但女儿、养子和外孙质疑,称富商立这份遗嘱时已丧失心智能力且受人不当影响,因此与身为遗嘱最大受益人的富商儿子对簿公堂。

根据高庭判词,这名富商生前通过经营皮革贸易与房地产投资积攒了丰厚家产,名下拥有多间公司及11栋房产,其中一间是位于京士弄(King’s Close)的优质洋房。富商与妻子育有三名亲生子女及一名养子,夫妇俩还协助抚养了两名外孙。

富商于2021年2月15日以93岁高龄离世,他的妻子虽仍健在,但早在2020年便被证实丧失心智能力。

富商生前共签署过五份遗嘱。本案的争端核心在于2020年11月26日签署的第五份(即最后一份)遗嘱。在这份遗嘱中,富商指定长子为唯一执行人,并将旗下核心企业及多项房产的控制权与绝大部分权益赋予长子,导致其他子女与外孙的遗产份额大幅缩水。

富商的小外孙为此入禀法庭,指控外祖父立遗嘱时已患有帕金森病及认知障碍,主张这份遗嘱无效。跟他站在同一阵营的还有富商的二女儿及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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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指出,富商的长子参与了第五份遗嘱的准备工作,不仅找来没有法律背景的遗嘱撰写人代笔,自己更是遗嘱的最大受益者,因此怀疑长子对富商施加了不当影响,否认这份遗嘱的合法性。

不过,法官在考虑双方的论点与提出的证据后,最终裁定富商有足够的心智能力立下第五份遗嘱,也明白以及能审批遗嘱内容,因此这份遗嘱具有法律效力。 

完整报道,请翻阅2026年9月16日的《新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