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最高法院与韩国最高法院签署两项备忘录,以促进有效解决跨境民事和商业纠纷,为金钱判决的执行提供更明确规定,并建立让两国法院交流法律和司法实践信息的机制。

新加坡法院星期三(9月16日)发文告说,两项备忘录分别是《关于金钱判决执行的指导备忘录》,以及《关于外国法信息合作的谅解备忘录》,由新加坡大法官梅达顺和韩国大法院院长曹喜大同天在首尔举行的第20届亚太地区大法官会议期间签署。

指导备忘录列明新加坡和韩国法院对一国金钱判决在另一国获得承认和执行的程序与要求,涵盖要求支付款项的判决,但不包括非金钱救济、刑事命令、罚款或处罚。

法院指出,指导备忘录可作为跨境案件中诉讼当事人和法律从业者的实用参考,让寻求在韩国执行新加坡金钱判决,或在新加坡执行韩国金钱判决的当事人,更清楚了解相关法律要求和程序。备忘录不会创设新的相互执行权利,也不会改变两国的国内法律。

大法官梅达顺说,如果判决无法在判决债务人或资产所在的地方执行,判决可能也很难真正发挥作用。通过说明两国法院如何处理金钱判决的承认与执行,指导备忘录将为诉讼当事人提供更大的明确性、确定性和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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谅解备忘录则建立两国法院交换国内法律和司法实践信息的机制,适用于法院在审理国际民事或商业案件时,须要考虑另一国法律的情况。可交换的信息包括相关法律、司法先例、裁决、法律解释和法院命令等。

新加坡法院说,两项新安排建立在两国司法机构长期合作的基础上,并补充过去有关跨国破产程序、司法合作和持续司法教育的谅解备忘录,进一步聚焦国际民事和商业诉讼的实际层面。

9月16日至19日举行的第20届亚太地区大法官会议,让亚太区大法官和高级司法代表讨论人工智能在司法机构和法律专业的应用、司法教育,以及法院在支持仲裁方面所扮演的角色等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