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屋发展局前司长涉嫌在两天内161次未经授权查看内部数据库,并违规留存三份涉及七个组屋单位的机密资料,被控上法庭。
被告陈秋玲(58岁)面对一项抵触《滥用电脑法令》和一项抵触《官方机密法令》的控状。她在2026年2月被控,案件星期三(9月16日)过堂,并展期至10月20日进行审前会议。
控状显示,陈秋玲身为建屋发展局房地行政与产业司司长,涉嫌在2024年4月27日至28日期间,161次未经授权访问建屋局的房屋管理申报数据库。她也被指在同年4月28日,违规留存三份与七个组屋单位相关的资料。她是因职务之便,才取得这些文件。
这三份文件分别涉及强制收回组屋、私人共管公寓双景岭(Duo Residences)两房单位租金收入估算的计算数据,以及驳回针对强制收回组屋所提出的反对意见。
文件所涉及的七个单位,分别位于金吉道第195座组屋、巴西立21街第248座组屋、惹兰迪卡第49座组屋、杜生路第98座组屋、勿洛北路第427座组屋、淡滨尼72街第717座组屋,以及顺福路第308座组屋。
房地行政与产业司主要负责制定和落实公共住屋政策,管理组屋供应、定价、销售与转售事务,以及处理住屋津贴和贷款事宜。
建屋局星期三答复《联合早报》询问时说,陈秋玲自2025年10月起已被停职。由于案件仍在审理中,当局不便置评。
2017年,一名建屋局物业管理经理把建屋局简化转售交易计划的资料泄露给《海峡时报》的一名女记者,但这些内容当时尚未对外公布,他因此触犯《官方机密法令》,被判罚款2000元。根据当时报道,陈秋玲正是就这起案件向警方报案的人。
根据《滥用电脑法令》,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取得存放于任何电脑内的程序或数据,一旦罪成,可被判罚款不超过5000元,或坐牢最长两年,或两者兼施。
根据《官方机密法令》,若因职务或职衔而接触、取得或掌握机密资料,却在无权保留的情况下继续留存相关资料,罪成可被判罚款不超过2000元,以及监禁最长两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