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不是投石问路,是投石问罪。一名44岁男子星期二(9月15日)晚上约10时55分,朝警察广东民大厦的玻璃大门扔出一颗重约半公斤的石头。门被砸碎,他也当场被捕。

新加坡警察部队星期三(16日)发文告说,警方接获通报后赶到现场,男子随即落网。初步调查显示,他干案时相信处于醉酒状态。

男子干案用的石头重量约半公斤。(新加坡警察部队提供)
男子干案用的石头重量约半公斤。(新加坡警察部队提供)

更“执着”的是,他用同一颗石头朝大门扔了两次,最终让玻璃门碎裂。警方已起获涉案石头作为证物。

这名男子将于星期四(17日)在破坏公物罪名下被控上庭。根据《破坏公物法令》,罪名一旦成立,将被判处罚款最高2000元,或坐牢最长三年,外加三下至八下鞭刑。

警方强调,当局对破坏公物的行为采取零容忍的立场,违法者会被毫不犹豫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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