拥有14名成员的电子烟犯罪集团被警方捣毁,其中六人被控后星期四(9月17日)认罪,当中包括一对夫妻,丈夫当头目,妻子则负责分销,还租公寓当仓库使用,两人非法获利8万元。

这六名被告分别为王义伟(29岁)、陈宏昌(31岁)、黄戴伦(27岁)、林慧萍(30岁)、谢宏庆(33岁)和陈义潭(36岁)。他们各自面对2至15项控状,罪名涉及抵触烟草(广告与销售管制)法令及有组织罪案法令等。

调查显示,六名被告隶属于同一个三层架构的犯罪集团,另有八名成员涉案。该集团最高层由三名“本地团伙头目”掌舵,中层为四名“本地分销人员”,底层则是七名“地区分销人员”。

2025年10月16日,执法人员突击集团的两间仓库,查获共5万7818件电子烟及相关组件,其中1万6937件为电子烟。

根据案情,王义伟是第一代头目,他在2022年经一名马国电子烟供应商,结识一名自称“Nobody”的人士。对方当时找人在新加坡分销电子烟,王义伟听到有钱赚,便表示愿意为对方工作,之后邀请其他同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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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本地团伙头目”,王义伟主要负责协调从马国运送电子烟及相关组件至本地万礼路的仓库,同时掌管仓库库存、处理财务以及收取并核对每日营业收入等。

他在2022年中至2024年12月担任头目,后来转当“隐名合伙人”,但每月仍然能抽取5000元至7000元酬劳。调查揭露,他在约40个月内共入袋20万元至28万元。

陈宏昌则是第三代头目,他在2025年5月上任。其妻子林慧萍也加入集团当“本地分销人员”,同时租下坎贝拉一带的公寓单位当仓库,并与陈宏昌迁入居住。

调查揭露,陈宏昌每月赚取约4000元酬劳,犯罪期间前后进账3万6000元。林慧萍则在犯罪期间获利4万4000元。

王义伟、陈宏昌和林慧萍星期四认罪,案展下个月5日下判。(人名译音)

完整报道,请翻阅2026年9月18日的《新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