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鱼嫂指“隔壁比较新鲜”,叫顾客光顾猪肉叔隔壁的摊位,行为对猪肉叔构成骚扰,被判罚款2000元。
《新明日报》报道,被告是68岁的许珍吉(译音),案发时在金文泰3道第448座湿巴刹经营鱼摊。她面对三项抵触防止骚扰法令的控状,日前承认其中一项,其余控状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量。
案情显示,受害者是在同一家湿巴刹经营卖肉生意的阿叔,他的摊位就在被告摊位的正对面。
因空间使用起摩擦 受害者被侮辱申请保护令
2024年期间,被告与受害者因摊位共用空间的使用问题发生摩擦。此后,被告经常说出侮辱受害者摊位的言语,音量足以让准备光顾肉摊的顾客听见。
受害者于是向法庭申请紧急保护令(Expedited Order),禁止被告在受害者顾客面前,说出侮辱其摊位的话。
法庭在2024年8月8日发出紧急保护令,也定在2025年2月24日审理受害者个人保护令的申请。受害者之后在2025年2月24日成功取得个人保护令,被告也被令支付受害者2000元费用。
然而,2025年11月18日早上11时27分,被告见一名女顾客站在受害者的肉摊前,竟对着该顾客喊话,称受害者隔壁摊位的猪肉更好,如果她想买猪肉,可以光顾隔壁的摊位。
受害者听到后,认为自己的生意受到影响,并感到遭受骚扰。
被告在认罪后,于星期二(9月15日)被判罚款2000元。法官批准被告以分期付款的方式缴纳罚款。
卖鱼嫂:尊重判决
据控状显示,被告在去年1月12日早上8时30分和今年2月25日早上6时38分,说受害者摊位售卖冷冻猪肉不是新鲜猪肉,行为违反保护令。
被告之前在庭上表明,她没有打架,也没有破坏任何物品,只是说受害者卖冷冻肉而已。
被告星期六(19日)早上接受《新明日报》记者访问时则对案件不愿置评,仅表示尊重法庭判决。
完整报道,请翻阅2026年9月19日的《新明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