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多岁外甥,坚信已故姨妈生前曾立遗嘱,但两名外孙却以姨妈无遗嘱为由取得逾19亿元遗产的管理权。外甥为查清遗嘱下落,先后在香港和新加坡提起诉讼,却被香港高庭裁定没有适当的诉讼资格。
香港居民姚家驹(译音)分别于2025年6月和9月,在港新两地提出撤销遗产管理书诉讼,姨妈独生女和两名外孙随后申请剔除他的起诉书。香港高庭今年7月已作出裁定,新加坡高庭则于7月27日审理申请,择日裁决。
姨妈程孟芳(也称程福福)死后,外孙郑岳阳与郑芬仪以她没留下遗嘱为由,取得新加坡遗产管理书,并在香港办理重新盖印,成为逾19亿元遗产的共同管理人。
但外甥姚家驹坚信,姨妈生前有意排除独生女陈高莲(Collin Tan)、女婿及外孙辈的继承权,他自认有责任查找遗嘱下落,拒绝仅凭两名外孙的说辞就认定姨妈是无遗嘱离世。
姚家驹称,姨妈与陈高莲关系长期不和,2006年到2015年间曾几次通过电话向他表明无意让陈高莲、女儿配偶郑民川及后代继承家产,还亲口告诉他已立遗嘱。他说自己受托管理姨妈的公司长达30年,因此有责任查找遗嘱,以确保姨妈的遗愿得以落实。他还认为,以遗产规模来看,姨妈不可能不立遗嘱。
八旬姚家驹终身未婚,膝下无子女,也无意继承姨妈的财产。香港特委法官王鸣峰资深律师表示接受他追查遗嘱并非出于贪婪,而是自觉有责任查清此事。
这场诉讼的核心,是三名答辩人(陈高莲和两名子女)要求法院剔除姚家驹的起诉书,包括他要求委任独立遗产管理人的诉求。
特委法官最终准许答辩人申请,认为姚家驹没有适当资格提出诉讼;姚家驹目前对遗产没有权益,即使日后有可能拥有遗产权益,也不足以赋予他提出这宗诉讼的资格。
如果确定程孟芳未留下遗嘱,则根据无遗嘱继承法令,陈高莲身为程孟芳唯一子女,将独享全部遗产。
姨妈与独生女关系决裂 无意让女儿及后代继承家产
程孟芳生前是精明干练的商界女子,资产至少横跨新港两地。根据香港高等法院判词,她的遗产总值超过19亿新元,其中香港资产约110亿港元(约17亿9000万新元),包括13家公司、寿臣山道住宅,以及中环亚毕诺道商住大厦“己连拿利9号”(9 Glenealy)。
根据判词,程孟芳生前与陈玉池以夫妻身份共同生活,但陈玉池并非陈高莲生父,判词指陈高莲是在程孟芳认识陈玉池之前所生。两人从1960年代至1980年代间在香港注册多家公司,但陈玉池已于1993年在新加坡去世。
1970年代,程孟芳反对女儿与郑民川的婚事。判词引述姚家驹的立场指出,程孟芳认为郑民川当时已有家室,之所以离婚再娶陈高莲,是为了取得陈家财富。这场争执最终导致母女关系决裂,陈高莲离开母亲,与郑民川结婚。
航运起家的郑民川,是新加坡中华总商会前会长,曾任官委议员,现为中华总商会名誉会长。他与陈高莲育有两名子女,也就是如今负责管理程孟芳遗产的郑岳阳与郑芬仪。
母女决裂后,程孟芳更逐步将陈高莲排除在自己的商业事务之外。判词显示,陈高莲原本是九家公司的董事,但1976年起不再担任任何一家公司的董事,程孟芳后来也修改九家公司的名称,去除其中“Collin”字样。
1981年,程孟芳邀请当时仍在中国内地的姚家驹到香港,协助她管理公司,一直把他当儿子看待。
程孟芳2006年离开香港、移居新加坡。根据姚家驹所说,程孟芳曾在2015年前后通过电话告诉他,她在新加坡找了印度裔律师“Mr Brown”立遗嘱,但他没看过遗嘱,也不知存放地点。
2023年11月11日,程孟芳在新加坡去世。四天内,郑岳阳与郑芬仪便在新加坡申请遗产管理书,依据是外祖母没留下遗嘱。2024年1月24日,两人取得遗产管理书,2025年3月5日再在香港完成重新盖印手续,处理香港遗产。两名外孙申报遗产总值19亿零706万7706元3角9分。
港高庭:仅称可能享有遗产权益 不足以赋予诉讼资格
程孟芳留下超过19亿元遗产,生前又是经验丰富的商界女性,处理过庞大的商业资产,也曾涉及多宗诉讼。如此精明干练的女商人,到底有没有留下遗嘱,如今仍没有答案。
姚家驹认为,程孟芳不可能不知道,如果要排除女儿陈高莲、配偶和后代继承遗产,就必须立下遗嘱。更何况,姚家驹称程孟芳约2015年曾告诉他,她在新加坡找了印度裔律师“Mr Brown”立遗嘱,但他从未看过这份遗嘱,也不知道律师全名、遗嘱内容或存放地点。
香港特委法官王鸣峰说,姚家驹提供的遗嘱资料非常有限,除了知道是在新加坡签立之外,几乎没有其他详情。“我不能像福尔摩斯那样查探推断,仅凭遗嘱很可能存在,就认定这足以构成提出这项诉讼的依据。”
法官接受程孟芳是“经验丰富的商界女性”、性格坚强的说法,认为以她这样的个人特质,很难相信她如果真的立下遗嘱,会让各方事后“地毯式搜索”遗嘱下落。
法官认为,这让姚家驹陷入“鸡与蛋”的困境:他声称姨妈不是无遗嘱去世,但这项说法本身又必须建立在一份有效遗嘱存在的基础上。单凭程孟芳曾告诉他在新加坡立过遗嘱,并不足够,因为她后来可能改变遗嘱意愿。
姚家驹面对的另一个问题,是他与程孟芳的谈话并不足以证明自己是遗嘱受益人。法官指出,关键在于,与程孟芳交谈中,程孟芳从未告诉他,他被列为遗嘱受益人。姚家驹的期待可以理解,但“很可能”拥有遗产权益,并不足以赋予他提出这宗诉讼所需的诉讼资格。
辩方律师指出,若不严格遵守诉讼资格的要求,任何爱管闲事的人(busybody)都可以肆意滋扰,并干预遗产管理书的最终效力及遗产管理工作。
但法官指出,姚家驹并不是字面意义上的“busybody”,并接受他真心想查清遗嘱下落,但他目前没有遗产权益,也没在起诉书中声称拥有现有权益;他提出的只是自己很可能是遗嘱受益人或执行人。
外孙郑岳阳与郑芬仪则称,他们曾于2015年12月、在申请受委为已失智的程孟芳的代理人时,查过新加坡遗嘱登记处。法官指出,没有证据推翻他们的说法;他们也在2025年再次查询,但同样没有找到遗嘱。
遗嘱是否存在 新加坡方面查找是否足够?
遗嘱是否真的存在,以及新加坡方面的查找是否足够,法官认为,可留待新加坡的撤销遗产管理书诉讼处理。
根据资料,程孟芳曾捐出100万元,在中国永靖县兴建刘家峡初级中学。她生前曾为公司和陈玉池打官司;身为陈玉池唯一的遗嘱执行人,她对遗产及法律事务并不陌生。
她创办的利达发展私人有限公司(Lee Tat Development)也曾围绕格兰芝园(Grange Heights)一条85米小路的通行权,打了超过40年的诉讼;公司在最后一轮索赔约6300万元的官司中败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