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名年龄介于31岁至70岁的男女,涉嫌参与未经许可的公共集会,或在禁区内参与集会,将于星期一(9月28日)被控上法庭。部分被告此前曾因类似事件接获警方警告、接受调查或被定罪。
警方星期天(27日)发文告说,六人当中,两人此前已因参与未经许可的公共集会接受调查并接获警告,但之后仍多次涉及无准证集会,或在《公共秩序法令》所规定的禁区内参与集会。另有两人在因相关罪行接受调查期间,仍一再涉及类似事件。
其中,一名31岁男子和一名56岁女子,涉嫌在2024年11月22日和29日,以及2025年1月23日,在樟宜监狱外参与未经许可的公共集会。
31岁男子将面对三项参与无准证公共集会的控状。他此前已因2022年3月29日和4月26日参与无准证集会接获严厉警告,并因其中一起事件妨碍司法公正而接获另一项严厉警告。
56岁女子则面对两项类似控状,涉及2024年11月22日和29日的集会。她曾因2022年的类似事件接获严厉警告,并在本月18日因2025年2月3日在国家法院外参与集会,再次接获严厉警告。
五人涉闯国家法院禁区集会
另外,包括上述31岁男子在内的五人,涉嫌于2025年2月3日在国家法院外参与公共集会。国家法院及周边地区属于《公共秩序法令》下的禁区,五人将各面对一项在禁区内参与公共集会的控状。
其余四人分别是一名37岁女子、38岁女子、63岁女子和70岁男子。
两名女子曾有多项前科
警方指出,37岁女子过去曾多次涉及无准证公共集会,包括2017年和2022年的数起案件,也曾于2024年6月7日参与从诺维娜地铁站前往内政部的公共游行。她此前所受到的处分包括严厉警告和12个月条件警告。
38岁女子过去也曾因公共秩序相关案件受到处分。她曾因2017年和2021年的无准证集会接获警告,也因2024年2月2日组织无准证游行至总统府而被定罪。警方称,她此前受到的处分包括3000元罚款和最长24个月的条件警告。
根据《公共秩序法令》,未经警方批准组织或参与公共集会,可面对最高1万元罚款、最长六个月监禁,或两者兼施,视所抵触的条文而定;在禁区内举行未经批准的集会或游行,刑罚也可能更重。总统府、国会大厦、最高法院和国家法院及其周边地区都属于禁区。
警方说,曾因违反《公共秩序法令》接获警告或受到处分者,不应无视有关警告,警方会对违法行为采取执法行动。
公众若要组织公共集会,应事先向警方申请准证。未经许可但希望表达意见者,则可考虑在符合相关规定的情况下使用芳林公园演说者之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