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男为让情妇留在新加坡,不仅充当她的婚姻见证人,还资助她买婚戒、为婚姻注册官准备红包,甚至预付6000元报酬给假“新郎”。他原本被判监15周,星期一(9月28日)上诉成功,刑期减至12周。

被告叶永健(51岁)原本不承认所面对的一项抵触移民法令的控状,在审讯进行到第四天,控方修改了控状内容后,他才改变主意,选择认罪。

他承认一项协助他人假结婚的控状,辩方认为被告的参与度很少,只是个小角色,给予最高罚款1万元的判刑即可,但法官最终判他坐牢15周。他不满判刑上诉,上诉案星期一早上在高庭审理。

据早前报道,已婚的被告与中国籍女友曹蓉蓉(33岁)于2021年12月相识,并于隔年3月确立恋爱关系。

2022年5月,曹蓉蓉向友人严纪才(39岁)透露,希望通过假结婚的方式,继续留在新加坡。在严纪才的帮助下,她最终与陈威宇(40岁)假结婚,条件是每月需付1500元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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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女友的要求下,被告不仅答应成为她的证婚人,还为她订餐馆。被告也让女方用他的信用卡买婚戒,甚至为婚姻注册官准备108元的红包。

两人注册后,被告也替曹蓉蓉支付每个月1500元的报酬给陈威宇。同年7月到10月,陈威宇共入袋6000元。曹蓉蓉过后才把钱还给被告。

根据报道,陈威宇早前已被判坐牢六个月又两周,曹蓉蓉和严纪才则被判坐牢六个月。

高庭法官指出,国家法院法官在判刑时不应考虑被告认罪前的审讯内容,而应仅依据案情及控辩双方的陈词。鉴于被告没有其他待审控状,也应被视为初犯,原判刑罚过重,因此改判他入狱12周。(人名音译)

完整报道,请翻阅2026年9月28日的《新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