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马来西亚犯罪团伙提供洗钱服务,其中超过120万元为诈骗赃款,两名本地男子分别被判坐牢六年七个月和六年。
被告江伟宏(28岁)和刘志维(36岁)分别面对九项和五项包括抵触《滥用电脑法令》《贪污、贩毒和严重罪案法令》和《有组织罪案法令》的控状。两人星期三(9月30日)各承认其中三项控状,法官将余项一并考虑后,判江伟宏坐牢六年又七个月,并罚款1万5000元;刘志维则判坐牢六年。
根据案情,江伟宏和另一名同伙石锦辉(37岁)因加密货币交易相识。江伟宏在2023年因投资亏损,询问石锦辉有否赚钱途径。石锦辉告诉他,只需把汇入银行户头的款项转换为加密货币,每月可获得1000元报酬。
起初,江伟宏使用自己的银行户头接收款项,并在转换成加密货币后,转入石锦辉指定的加密货币钱包。然而,江伟宏因接收一笔诈骗赃款,在2023年10月被警方调查。他按照石锦辉的指示,向警方谎称不清楚款项来源。
调查结束后,江伟宏不愿再使用自己的银行户头,石锦辉提议改用他人的户头,并安排跑腿提供手机和电话卡给江伟宏,让他通过这些手机开设或绑定银行户头和加密货币户头。
与新山犯罪团伙合作 招募钱骡
2024年1月至2月期间,石锦辉带着江伟宏和另外两人到新山,向当地犯罪团伙展示如何洗钱,双方随后达成合作协议。同年7月,面临债务压力的刘志维也加入洗钱团伙。
石锦辉和刘志维会在Telegram上招募钱骡,刘志维每介绍一人可获得100元酬劳。钱骡使用Singpass开设银行及加密货币户头后,会把绑定户头的手机和电话卡交给江伟宏。
江伟宏则负责更改户头资料和密码,并按照指示把流入户头的赃款转换成加密货币,再转入指定的海外加密货币钱包。
2024年8月10日,一名62岁男子报案称坠入假冒官员骗局,警方展开调查后锁定洗钱团伙。同月22日,警方在江伟宏的公寓单位将其逮捕,并起获超过40台手机、60多张电话卡和一台点钞机。刘志维和石锦辉得知江伟宏被捕后,企图从兀兰关卡离境,结果当场落网。警方从两人身上搜出约3万元。
调查揭露,2024年7月至8月期间,三人控制至少40个本地银行户头,其中28个户头涉及假冒官员、电商和投资诈骗等案件,经手资金超过640万元,其中约122万5010元为诈骗赃款。
江伟宏从中共获得1万5000元酬劳。
两名被告各自的代表律师求情时说,江伟宏并非首脑,只是听从指示行事;刘志维是最晚加入的成员,前后参与不到一个月,恳请法官轻判。
石锦辉的案件仍在审理中。(人名译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