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女弑父争产案,养父姐姐入禀法庭,要求剥夺养女继承权,引发关注。受访律师看法不一,有者指合法收养的子女与亲生子女有同等继承权,也有者指养女可能因“丧失继承权原则”,或无法继承。

曾因遗产问题多次起争执,陈秋燕(35岁,译音)于2022年11月3日在盛港住家砍死67岁养父陈亚邦(译音),误杀罪成,被判监禁18年。

《新明日报》星期四(10月8日)报道,死者二姐陈亚和与其他姐妹合资约3万元聘请律师,入禀法庭追讨弟弟遗产,并申请禁止陈秋燕继承包括盛港组屋在内的所有财产。

“她都杀死我弟弟了,我们为什么还要把东西给她?”

养女杀死养父后,是否仍有权继承遗产?受访律师对此有不同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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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气律师事务所创办人萧锦耀接受《新明日报》访问时说,只要可以证明陈秋燕是法律上认证的“养女”,那么她可享有的权利与“亲生女儿”一样。

“犯人本来就有继承权,还是可以继承父母留下的遗产。”

不过,维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谢勇光律师有不同看法,他指法律上有所谓的“不当得利丧失继承权原则”(forfeiture rule),一般禁止非法杀害他人的人从受害者的遗产中获益。

“按照具体事实,这项原则有可能适用于本案。”

他也指出,目前看来,新加坡尚未有公开报道的案件援引这项规则,但由于这项规则源自英国普通法,因此也可能在本地适用。

Regal Law律师事务所律师金智华也认为,鉴于陈秋燕杀害了养父,她不得从自己的犯罪行为中获利。

他指如果法院认定她因杀死养父而丧失继承权,分配遗产时,就会把她当作已在养父之前去世,跳过她,由其他依法有权继承的人继承。

“如果死者立有遗嘱,遗产将由其他受益人继承。如果死者没有立遗嘱,且又没有其他受益人,遗产将归国家所有。”

完整报道,请翻阅2026年10月9日的《新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