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属回收公司Beng Cheng Metal私人有限公司因严重安全疏漏,造成一名没有叉车证的主管操作叉车时撞死客工,公司被判罚款25万元。
公司星期二(10月20日)承认一项触犯《工作场所安全与卫生法令》的控状,指公司未采取必要措施保障员工安全与健康。另一项控状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虑。董事林汉伟代表公司认罪。
庭上揭露,致命事故发生在2024年4月16日上午约10时,地点是公司在双溪加株的仓库。公司收集、压捆、打包并出口废金属,也在双溪加株经营主厂区。
死者是孟加拉籍的古玛(Biswas Sanjay Kumar,37岁),入职仅一个月,担任司机。事发当天早上,他驾驶罗厘到仓库载取装废金属的吨袋,每袋重400公斤至500公斤,准备运往主厂区。
未持叉车证的主管林志宽当时驾驶叉车,把吨袋装上罗厘。过程中,死者在帮忙把吨袋的提手挂上叉车时,林志宽移动叉车向前,同时升起货叉,其中一个货叉直接撞上死者颈部,造成死者受重创半昏迷倒地。
林志宽没有召救护车,把死者抬上自己的车,送往黄廷方综合医院,医院职员报警。死者在六天后的4月22日伤重不治。
人力部主控官在庭上列举公司多项严重安全疏漏。她指出,把吨袋提手直接挂上货叉,违反制造商的安全规范;叉车必须按设计用途操作,除非获制造商明确授权,不得加装吊索、缆绳或链条,而公司从未向制造商查询。
主控官也说,公司没有为运送吨袋做书面风险评估,也没制定安全作业程序,员工在无正式指示或指导下载运危险重物。
此外,操作叉车依法须完成受认证的培训课程,但公司15名员工中只有7人受训。主控官说,公司让林志宽和至少另外两名员工无证开叉车。而且,在林志宽入职时,董事林汉伟只叫他熟悉叉车,另一名已经离职的主管也只给他非正式指导,过后他便经常操作叉车。
公司接获七次销案罚款
主控官要求判罚近27万元,并强调公司在2024年已接获七次销案罚款,这些安全违规发生在致命事故前后。主控官指出,安全审计员早前已警告公司须监督风险管控,但管理层只以长期如此操作为由认定安全,无视审计员建议。
公司代表律师请求判罚低于24万元,称公司真心悔过,愿意为行为付出代价。
法官下判时指出,法庭不能忽视公司此前七次销案罚款的不良记录,判公司罚款25万元。
林汉伟原本被控两项触犯《工作场所安全与卫生法令》的控状。控方接受律师担保,林汉伟在支付销案罚款后,撤销这两项控状。
根据《海峡时报》报道,死者是家中唯一经济支柱,留下妻子、当时仅18个月大的女儿和年迈母亲。
他在新加坡工作10年,在家乡建屋并资助女儿读书,希望她日后成为医生。他的遗体已于2024年4月26日运回孟加拉。(人名译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