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年龄介于25岁至26岁的马来西亚籍男子,涉嫌在冒充政府官员诈骗案中充当钱骡,向一名40岁女受害者收取现金与首饰,结果双双落网,星期三(10月21日)被控上法庭。
这起案件是近期冒充电器零售商Harvey Norman员工、再转接“金管局官员”骗局的又一宗个案。自今年1月以来,警方已接获至少119起同类报案,损失金额至少480万元。Harvey Norman答复媒体询问时透露,自5月以来公司已接获1588起与诈骗相关的询问,来询者多为中老年人。
新加坡警察部队星期二(20日)晚间发文告说,警方于上星期四(15日)接获报案。一名40岁女受害者称,她在上星期二(13日)接到一名自称是Harvey Norman职员的男子来电,对方以送货事宜为由找上她。她否认曾进行任何购物后,对方却称她的身份可能遭人盗用,并会代她报警。
隔日,第二名同样自称代表Harvey Norman的人联系她,引导她取消订单,并建议她联系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她随后按指示通过WhatsApp联系佯称是金管局人员的人,对方以检查银行账户为由,指示她分享屏幕并登录银行账户,还要求她披露网上银行资料和一次性密码、批准账户内所有交易、拍下珠宝和现金的照片,并把这些物品交给一名代表做进一步检查。
受害者在住家外与一名陌生男子会面,交出3500元现金,以及约2万元的外币和珠宝。她后来亲自到金管局查询,才被告知与她联系的人都不是金管局人员。
警察部队网络罪案指挥中心经后续调查确认与受害者会面的男子身份,并于星期一(19日)逮捕他和男同伙。这名同伙身上被搜出17件疑似诈骗所得的金饰。警方随后突击一家廉价酒店,起获5万5000元现金和24件疑似诈骗所得的金饰。
初步调查显示,两人受不明人士指示,向诈骗受害者收取贵重物品或现金,再转交给其他不明人士;这些不明人士相信是跨国诈骗集团成员。
两人星期三在法庭面控,控状指他们共谋教唆他人协助保留犯罪所得利益,抵触贪污、贩毒和严重罪案(没收利益)法令。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长10年、罚款不超过50万元,或两者兼施。
警方指出,当局持续观察到有越来越多马来西亚籍人士前来新加坡,协助诈骗集团向受害者收取现金、黄金和贵重物品。诈骗分子及诈骗集团成员或招募者将面对至少六下、最多24下的强制鞭刑;协助诈骗分子洗钱的诈骗钱骡,则面对最多12下的酌情鞭刑。
警方强调,政府官员绝不会通过电话要求公众转账、提供银行登录资料,或将电话转接给警方。公众若有疑问,可拨打24小时ScamShield防诈骗热线1799,或上网scamshield.gov.sg查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