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滨尼12道致命车祸的肇事男驾驶和29岁女乘客在事故发生后弃车逃离现场,现已被警方逮捕归案。30岁男驾驶于星期六(10月31日)因抵触多项交通相关罪名被控。
《联合早报》早前报道,这起致命车祸发生在星期四(29日)晚上约10时35分,一辆汽车疑失控撞越中央分界堤,与另一辆汽车和一辆电单车相撞。事发后,肇事的30岁男驾驶与29岁女乘客在警方赶抵前弃车逃走。
其中一辆涉事汽车的25岁女驾驶在意识清醒下送院,24岁电单车男骑士与24岁后座女乘客则在昏迷状态下送院,过后伤重不治。
新加坡警察部队星期六凌晨发文告说,交通警察经实地调查并调阅电眼画面后,锁定肇事男驾驶和女乘客的身份,并于星期五(30日)在西海岸路一带逮捕两人。
挂假车牌 违规驾驶注销车
初步调查显示,这名男子在驾照被吊销的情况下,驾驶一辆挂着假车牌的注销车。
肇事30岁男驾驶名叫祖菲卡(Muhammad Zulfiqar Abdul Aziz),他面对九项控状,包括危险驾驶导致他人死亡、危险驾驶导致他人受伤、驾照被吊销的情况下驾驶、肇事逃逸、肇事后未施以援手、驾驶未投保机动车、驾驶已注销车辆、无照驾驶,以及展示假车牌。
法官批准控方的申请,下令被告不得保释,案展11月27日再度过堂。
为保护受害人,法庭颁布禁止披露令,谕令媒体不得报道任何可能泄露她们身份的信息。
危险驾驶导致他人死亡的罪名一旦成立,可被判处监禁最长八年。驾照吊销后驾驶的罪名一旦成立,可被判处罚款最高1万元,或监禁最长三年,或两者兼施;重犯者可被判处罚款最高2万元,或监禁最长六年,或两者兼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