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旬男子为了赚取1500元月薪和13个月花红,替友人经营两个赌博网站,在不到一个月内,处理近5万元赌注,结果被判坐牢三个月,罚款2万5000元。

被告唐金山(71岁)面对两项抵触远程赌博法令(Remote Gambling Act)的控状,他承认其中一项,另一项待法官下判时一并考虑。

案情显示,被告于2021年3月间向朋友黄新福求助,声称自己手头拮据,询问对方是否有工作介绍。黄新福随后提议让被告协助打理一个万字票网站和一个多多博彩网站。

被告在案中扮演“卜基”角色,负责向赌客收注,并在网站上统计与记录下注资料。作为报酬,他每月可领取1500元底薪,外加享有第13个月的花红。

被告从2021年3月开始为黄新福工作,直至警方接获通报后,于2022年7月17日将他逮捕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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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披露,仅在2022年6月29日至7月17日的短短不到一个月内,被告就为两个赌博网站经手了至少4万8589元的赌注。在替黄新福工作的整段期间,被告累计赚取约2万5500元的薪金。

控方陈词时强调,被告涉案时间长达一年多,而远程赌博不仅扰乱社会秩序,更容易诱使年幼或弱势群体染上赌瘾。因此,法庭有必要发出严正信号,表明绝不姑息非法远程赌博行为,促请法官判处被告监禁三个月至四个月,并处以至少2万5500元的罚款。

根据案件入禀与管理系统(ICMS),被告没有缴付罚款,以多坐牢一个月代替。(人名译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