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理会根据国际机构基准 惩罚三名海外吸大麻泳手

林香杞(左起)、约瑟林和张正伟因为在海外吸食大麻,被体育理事会暂停资助训练一个月。(档案照)
林香杞(左起)、约瑟林和张正伟因为在海外吸食大麻,被体育理事会暂停资助训练一个月。(档案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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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体育理事会对国家队泳手约瑟林、林香杞和张正伟在海外吸毒所给予的惩处,是根据及考虑了他们违反与体理会所签订的运动员行为准则、国际体育的基准以及新加坡对滥用毒品者的立场而决定的。

体理会 9月28日 宣布暂停资助三人的体育训练一个月,并给予严厉警告。它昨晚针对坊间的议论,发文告解释这些惩处的考量与基准。

文告说,体理会的惩处参考了国际机构,例如世界反兴奋剂机构,以及国家体育总会的基准。世界反兴奋剂机构,不会对那些在在非赛期摄入大麻、可卡因、海洛因与爱他死的选手做出任何制裁。如果运动员在比赛中被检测出对这些药物呈阳性,但可以证明这些药物与他们的比赛表现无关,运动员将面临一到三个月的禁赛。如果运动员完成戒毒计划,禁赛期则减至一个月。

体理会考虑到运动员的尿检结果为阴性,而且运动员自己也坦白承认过去曾在非赛期吸食大麻。 

新加坡对毒品采取零容忍态度,对贩毒和参与毒品交易的人采取严厉惩罚。对于吸毒者,重点是帮助他们康复和重新融入社会。

在决定惩罚尺度时,体理会采取了与新加坡对吸毒者的一致立场,帮助这三名运动员戒毒,并给他们改过自新的机会。

体理会坚持认为,运动员必须为自己的错误判断负责,同时也应该给予运动员第二次机会,来证明自己并履行作为国家运动员的角色和责任。在惩处期结束后,体理会将继续支持他们的体育发展和从这一事件中的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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