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闯入法院闹事、抗议对前总统尹锡悦签发逮捕令的相关人员在终审中被判有罪。
韩国大法院(最高法院)第三庭星期四(4月30日)就18名被告涉嫌非法侵入特殊建筑罪一案维持原审判决,认定他们有罪。
韩联社报道指,去年1月19日凌晨3时许,这些涉案人员曾在首尔西部地方法院针对尹锡悦签发逮捕令之后擅自闯入法院,砸碎内部设施和物品。
检察机关于去年2月10日首次对闯入法院闹事的63人提起公诉,一审法院于同年8月1日认定其中49人有罪,判处他们有期徒刑、罚金、缓刑等不同刑罚。这49人中,除放弃或撤回上诉的人员外,大法院周四对其余18人维持有罪判决。
今年1月16日,尹锡悦在一审中被判有期徒刑五年。
4月29日,尹锡悦在二审中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刑期较一审明显加重。裁决不仅是围绕“戒严事件”的首次二审判断,也是首尔高等法院内乱专责法庭成立以来的首个判决,多项一审无罪认定被推翻,具有标志性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