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富汗塔利班政权颁布有关离婚程序的新法令,因其中多项条款被指变相承认童婚,引发联合国、人权组织和法律学者批评。新法允许监护人为未成年人安排婚姻,并未设定最低结婚年龄。

美国全国公共广播电台(NPR)报道,根据塔利班司法部颁布的新法令,第五条规定,儿童监护人有权为未成年人安排婚姻,相关婚姻契约被视为合法;第七条则允许把已进入青春期的处女保持沉默,视为同意结婚。

联合国阿富汗援助团秘书长副特别代表加尼翁(Georgette Gagnon)指出,这项法令进一步将歧视制度化;若与限制女童受教育和女性参与公共生活的措施结合,将进一步巩固一套剥夺阿富汗妇女与女童自主权、机会和司法救济渠道的体系。

阿富汗人权律师兼人权观察研究员阿巴西(Fereshta Abbasi)说,旧民法典规定女童适婚年龄为16岁,父母同意下可在15岁至16岁之间结婚;但新法令没有列明任何最低年龄限制。

她批评,这样的法律赋予男性大量权力,几乎剥夺女性所有保护,并违反《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和《儿童权利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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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利班2021年重新掌权后,禁止女性在法律系统工作,女律师和女法官也被排除在外,使女性面对家暴或强迫婚姻时更难寻求法律支持。法令虽允许儿童在进入青春期后向法院申请撤销婚姻,但没有明确界定“青春期”;相关申请还需要证人,女性前往法院也须有男性监护人陪同,使司法救济困难重重。

除法律保护倒退外,女童失学和经济危机也加剧童婚风险。

报道说,估计近85%的阿富汗人艰难求生,一些家庭为取得男方支付的“聘金”维持生计,因而更早安排女儿结婚。阿富汗妇女历史转型运动创办人之一萨伊(Roqia Saee)批评说,塔利班把童婚纳入正式法律结构,使其得以延续和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