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家骅:基本法规定需选举产生特首 不存在由中央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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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金融时报》称北京计划明年3月前任命临时行政长官人选,接替香港现任特首林郑月娥完成余下任期。对此,香港行政会议成员﹑资深大律师汤家骅今天(23日)表示,没有听过有关消息,《基本法》规定行政长官需透过选举产生,不存在由中央钦点。

据香港电台网站报道,汤家骅指出,《金融时报》的报道内容不符《基本法》列明有关替换行政长官的宪法程序,没有事实根据,公众毋须理会。

汤家骅认为,有关报道将给予社会错误讯息,令人认为暴力可逼使政府撤换官员。

据《基本法》第53条,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短期不能履行职务时,由政务司长、财政司长、律政司长依次临时代理其职务。行政长官缺位时,应在6个月内依本法第45条的规定产生新的行政长官。行政长官缺位期间的职务代理,依照上款规定办理。

另外,《金融时报》的报道称目前接替林郑月娥呼声较高的是香港前金管局总裁陈德霖及全国政协常委、香港前政务司司长唐英年。对于这一传闻,唐英年透过发言人回复香港电台称,不评论有关揣测,又说支持林郑月娥担任行政长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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