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文化和旅游部近日发布公告称,拟针对全国歌舞娱乐场所卡拉OK建立违规曲目清单制度,歌曲点播系统内容提供商不得提供、歌舞娱乐场所不得使用违规曲目清单内的音乐。

中国文旅部本月7日在官网发出《歌舞娱乐场所卡拉OK音乐内容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其中提到,歌舞娱乐场所歌曲点播系统含违禁歌曲的现象屡禁不止,去年通过行业自审发现违禁曲目就有多达100多首。文旅部负责建立全国卡拉OK音乐内容审核专家小组,建立违规曲目清单制度。

《征求意见稿》强调,歌舞娱乐场所播放的卡拉OK音乐不得含有《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禁止内容。

禁止内容包括,违反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危害国家统一、主权或者领土完整的;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利益的;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伤害民族感情或者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破坏民族团结的;违反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迷信的;宣扬淫秽、赌博、暴力以及与毒品有关的违法犯罪活动,或者教唆犯罪的;违背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侮辱、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

文旅部表示,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加强源头治理,歌舞娱乐场所卡拉OK音乐的源头就是歌曲点播系统内容提供商,管住全国为数不多的主要几家歌曲点播系统内容提供商,让他们对提供的卡拉OK音乐进行自审,做好自律,就可以从源头管住歌舞娱乐场所的内容。

意见稿提出,要加强正面引导,鼓励歌曲点播系统内容提供商向歌舞娱乐场所提供健康向上的卡拉OK音乐,鼓励设立优秀歌曲专区,“传播正能量,弘扬主旋律”。

意见稿还要求强化内容自审,歌曲点播系统内容提供商向歌舞娱乐场所提供卡拉OK音乐前,应对曲目、屏幕画面等内容进行自审;歌舞娱乐场所应使用来源合法并经过内容自审的卡拉OK音乐,不得使用含有法律法规禁止内容的音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