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通报:吴亦凡与女网红发生过性关系并且有第三方两头诈骗

中国警方通报,吴亦凡(图)曾和女网红都美竹发生性关系。(法新社档案图)
中国警方通报,吴亦凡(图)曾和女网红都美竹发生性关系。(法新社档案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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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警方昨天(22日)通报吴亦凡事件部分调查结果,吴亦凡曾和18岁女网红都美竹发生过性关系,并且还有人冒充相关关系人对涉事双方进行诈骗。

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在微博上指出,时任吴亦凡执行经纪人在2020年12月5日以挑选MV(音乐视频)女主角面试为由,约都美竹到吴亦凡(30岁)家中参加聚会,10余人共同玩桌游并饮酒。从次日凌晨至7时许,其他聚会人员陆续离开,都美竹酒后在吴亦凡家中留宿,两人也发生性关系。

都某竹随后在吴亦凡家中用餐后自行离开,期间两人互相添加微信。吴某凡去年12月8日给都某竹转账3.2万元(人民币,下同,6700新元)用于网络购物。此后至2021年4月期间,两人保持微信联系。

警方指出,都美竹与刘姓女性好友(19岁)今年6月商议,在网上公开与吴亦凡交往过程,以提升网络知名度,遂由刘姓女子于6月2日以“刘美丽同学_”微博账号发布都美竹被吴亦凡“冷暴力”的博文,7月8日至7月11日,都美竹跟进发布3篇博文。7月13日,徐姓男性网络写手某(31岁)为牟取利益,主动联系都某竹,经商议后,共同策划并由徐姓男子撰写“决战”等10余篇微博文案,7月16日起由都美竹通过微博账号陆续发布。

警方也通报,朝阳警方今年7月14日接到吴亦凡母亲报警,称遭到都美竹敲诈勒索后,7月18日在江苏省南通市逮捕了一名23岁刘姓男子。这名男子目前已被朝阳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

刘姓男子2021年6月看到都美竹和吴亦凡的网络炒作信息后,遂产生冒充相关关系人对涉事双方进行诈骗的想法。期间,刘姓男子虚构女性身份,以曾被吴亦凡欺骗感情欲共同维权的名义骗取都某竹的信任,使用昵称为“DDX”微信号与都美竹联系,获取都美竹与吴亦凡部分交往情况信息。

刘姓男子在7月10日利用获取的信息,冒用都美竹名义与吴亦凡的律师联系,以双方达成和解为名索要300万元赔偿,并将自己和都美竹的银行账户一并发给吴亦凡的律师。刘姓男子同时使用“北京凡世文化传媒”微信号,自称是吴亦凡的律师,与都美竹协商达成300万元的和解赔偿,但双方未签署和解协议。

吴亦凡的母亲7月11日分两次向都美竹账户转账50万元。此后,未得到钱款的刘姓男子继续冒充都美竹,向吴亦凡的律师索要剩余250万元未遂。后又冒充吴亦凡律师要求都美竹签署和解协议,否则索回50万元。都美竹同意退款后,刘姓男子冒充吴亦凡的律师,将刘姓男子的支付宝账号提供给都美竹,都美竹陆续向该账号转账18万元。

警方也提到,针对网民举报的“吴某凡多次诱骗年轻女性发生性关系”及近期网络互曝的有关行为,警方仍在调查中,将根据调查结果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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