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常务副市长等四名官员防疫不力被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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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江苏省纪委监委消息,经中共江苏省委批准,江苏省纪委监委对扬州市疫情防控不力问题进行调查,对有关党员、干部失职失责问题进行处理。

据中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报道,通报如下:

扬州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负责常务工作的副总指挥陈锴竑,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决策部署不到位,履行疫情防控管理监督职责不力,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扬州市副市长余珽,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决策部署不到位,履行疫情防控管理监督职责不力,给予其政务记大过处分。

扬州市邗江区区委书记钱峰,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机制不到位,履行疫情防控管理监督职责不力,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其邗江区区委书记职务。

扬州市广陵区区委书记朱勇,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机制不到位,履行疫情防控管理监督职责不力,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其广陵区区委书记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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