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大学学生会四名成员今早被警方国安处拘捕,他们涉嫌违反《香港国安法》第27条“宣扬恐怖活动罪”。

据星岛日报报道,港大学生刊物《学苑》称,拘捕行动与港大学生会评议会上月哀悼七一刺警案凶手有关。

《学苑》称,包括前港大学生会会长郭永皓、港大评议会主席张敬生、前文学院学生会外务副主席容颂禧在内的四人今天清晨被警员上门拘捕,学苑总编辑、校园电视主席及评议会荣誉秘书被警员带到警署协助调查。

香港政务司司长李家超回应事件时说,就政府角度,不希望看到任何人违法,但若有个人或组织违反香港法律,都必须依法处置。

李家超说,香港是守法社会,讲求法治的重要性,任何人都必须为个人行为负责,做事前亦须从守法角度三思。被问到何为“恐怖主义及行为”,他仅表示政策已非常清晰,又指每个人都愿意守法,社会才能稳定,并各安其职。

港大学生会评议会上月7日通过对“七一刺警案”疑凶自杀身亡表示“深切哀悼”及“感激牺牲”的议案,其后受到各界谴责。成员两日后宣布撤回议案并鞠躬道歉和辞职。

国安处警员7月16日下午曾持法庭手令进入港大学生会综合大楼、校园电视办公室及学苑办公室搜证,调查学生会涉嫌违反国安法第二十七条“宣扬恐怖主义、煽动实施恐怖活动”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