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律师周筱赟被控寻衅滋事 申请取保候审未获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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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时常针砭时事的中国律师周筱赟,本月初被辽宁省盘锦市公安局大洼分局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原因是他涉嫌寻衅滋事罪;周筱赟的家属昨天透露,近日已委托律师为周筱赟向盘锦市盘山县公安局申请取保候审,但未获批准。

据澎湃新闻报道,周筱赟家属称,盘山县公安局于8月18日收到律师对周筱赟取保候审申请书,经审查,不符合中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决定不予对周筱赟取保候审。不过,周筱赟家属和律师则认为其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

《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8月1日,周筱赟家属收到了盘锦市公安局大洼分局工作人员短信发来的《指定居所监视居住通知书》。通知书中称,该局已于2021年7月31日对涉嫌寻衅滋事罪的周筱赟执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

8月7日,盘锦公安机关安排了辩护律师和周筱赟视频会见。在会见中,周筱赟称对自己被抓感到意外,并坚称自己无罪。

8月5日,盘锦市公安局微博账号发布消息称:近日,盘锦公安机关在办理滕某荣涉恶犯罪集团案件中,发现滕某荣之子滕某寒与律师聂某、周某赟共同策划,由聂某提供素材、滕某寒提供报酬给周某赟,由周某赟在境内外互联网上发布散播编造的虚假信息,三人的行为均已触犯《中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之规定,涉嫌寻衅滋事罪。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资料显示,周筱赟原任职《南方都市报》高级编辑,他也是著名爆料人,曾通过网络平台先后揭露了中石化天价酒事件、卢美美父女中非希望工程事件、重庆国际小姐选美黑幕、成龙基金会事件、李亚鹏与嫣然天使基金会事件、中华儿慈会48亿元巨款神秘消失等事件。

他曾获颁天涯社区2011年度爆料人、腾讯网2011年度深度记者奖、央视新闻周刊2012年度人物之一等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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