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报销40万”的董事长二审维持原判:死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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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昨天(27日)二审公开宣判恒丰银行原董事长蔡国华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贪污、挪用公款、受贿、违法发放贷款一案,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对其死缓、终身监禁的判决。

据微信公众号“长安街知事”报道,蔡国华被指在任职期间平均每天报销40万元(人民币,下同,约8.3万新元),他也成为恒丰银行第二个被判处死缓、终身监禁的董事长。

蔡国华是山东阳信人,曾任共青团滨州市委书记,沾化县长,沾化县委书记,烟台副市长,烟台市委常委、副市长等职,2013年12月任恒丰银行董事长,2017年11月被查。

2020年6月9日,山东省东营中院公开审理蔡国华案,检方指控其犯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违法发放贷款罪五项罪名,涉案金额达103亿元。

其中,因在任职恒丰银行董事长期间,平均每天报销花费40万元,以及被指向某公司索要位于香港太平山顶的一套价值4.74亿余元别墅,蔡国华案备受关注。

开庭次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文称,这家公家银行竟沦为了他的私人提款机,令人瞠目结舌。缺乏正确的公私观念、成为现实利益的奴隶,作为班长的蔡国华,不仅自身腐败堕落,还带坏了队伍、制造了金融风险。

2020年11月6日,东营中院一审判处蔡国华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蔡国华上诉后,山东高院昨天二审公开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恒丰银行地处山东烟台,是中国12家全国性股份制银行之一,2003年完成整体改制,由烟台住房储蓄银行更名为恒丰银行。

2019年12月,恒丰银行原董事长姜喜运因贪污、受贿、违规出具金融累证、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一审被判处死缓,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蔡国华案发生后,恒丰银行启动风险化解、改革重组工作。该行重新组建新的领导班子,修改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组建了新一届董事会和监事会。

恒丰银行行长王锡峰去年10月在银保监会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说,三年的深度改革让恒丰银行已经实现了“浴火重生”,发展步入了正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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