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人涉港理大冲突 三人暴动罪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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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五名男子涉前年11月理工大学外与警方爆发冲突,被控参与暴动等罪名,今天(4日)在区域法院裁决,法官裁定其中三名被告暴动罪罪成,案件押后至9月25日判刑。

综合香港明报及星岛日报报道,警方前年11月18日围堵理工大学,大批示威者在校园外围与与警方爆发冲突,其后警方起诉15人,其中五名男子被控参与暴动等罪名。

五名被告分别为25岁厨师郭俊明、32岁无业罗炜栋、35岁补习老师姚俊晖、28岁运输工人丁培基以及25岁侍应蔡润庭,他们被控于2019年11月18日,在佐敦加士居道与佐敦道之间的弥敦道一带,连同其他身分不详的人参与暴动;郭俊明、姚俊晖另分别被控管有适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罪。

法官今天裁定郭俊明、丁培基及蔡润庭三人暴动罪成,姚俊晖及罗炜栋的暴动罪名不成立,但姚俊晖一项“管有适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罪”罪成。

区域法院暂委法官王诗丽裁决时说,不接纳郭俊明、姚俊晖、丁培基及蔡润庭的证供。

郭俊明供称与友人用膳后打算前往旺角小巴站回家,但见多人聚集遂上前“凑热闹”,并戴上他人递给的头盔、防毒面具等。

法官说,郭俊明接过陌生人的头盔等用以自保不合情理,当晚他身处险境应尽早逃离,认为其证供有多处矛盾、砌词狡辩。

对于丁培基供称说,看见多人聚集而出于好奇留在现场,法官表示,丁培基形容现场“非常乱”,却有无限好奇心处于危险之地观察,不愿离开,这于理不合。

另外,蔡润庭供称因胞妹被困理大,忧心其安危,试图进入校园营救她,但因胞妹手机电量不足,他打算进入校园逐栋大楼搜索。法官质疑,蔡润庭不事先通知妹妹其计划,令人难以置信,认为他是编造故事,越描越黑。

案件押后至9月25日判刑,以待索取背景报告,期间四名被定罪被告须还押候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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