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要求公务场合须用普通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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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今天(13日)发布的《关于在全省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进一步推广使用普通话的通知》要求,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人员在公务场合,必须使用普通话。

据界面新闻报道,据当局进行的调查显示,全省存在公务活动使用普通话要求落实不到位、公务人员普通话水平有待提升等问题。

《通知》要求,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人员在执行公务(特殊情况除外),公务活动、会议的主持和发言、对外宣传、接听电话、接待来宾来访、对外联系工作等公务场合必须使用普通话。

同时,各地、各单位要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国国家语言文字法律法规政策,在门厅楼道、办公室、会议室的醒目位置,统一摆放、张贴推广普通话、使用普通话的宣传海报和标识标牌等,提醒提示干部职工坚持使用普通话。

《通知》还要求,要把普通话教育纳入各级各类培训的重要内容,安排专项经费对公务人员普通话应用能力进行提升培训和合格测试,对未达到普通话等级要求的人员,要加强督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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