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一高校规定学生未婚性行为将被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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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学生手册中的一条规定近日在中国互联网上引起争议。该校规定,学生在学习期间发生未婚性行为者,将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据封面新闻报道,记者发现,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教务处官网分别公布着三个版本的学生违纪处分条例。最早2006年版本中对“未婚发生性行为”和“学习期间非法同居”,采用了“非法同居、道德败坏、生活作风越轨者”这样的措辞,“会视情况做出留校察看、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在新版本中,简化为“学习期间发生未婚性行为者,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封面新闻记者查阅中国教育部2016年公布的《规定》,其中只概括要求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并无未婚性行为方面规定。

针对此事,记者多次联系大连理工大学提出采访,对方要求传真发送采访函,由专人回应,但记者未收到回应。

著名性学家彭晓辉接受封面新闻采访时指出,没有任何法律禁止未婚成年人的性行为,但在惯例中学校对道德、纪律的要求比其他社会单位要严格。性行为是成年未婚学生的权力和私事,在没有造成负面后果的情况下,学校一般不会主动介入。

彭晓辉指出,从社会影响和学校纪律角度考虑,这样的条例制定有其合理考虑,无法简单判断对错,希望民间尊重高校制定校规的自主性,也希望校方和学生方都能设身处地为对方的权益着想,呼吁社会既尊重校方自行制定校规的权力,也尊重大学生自主选择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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