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律协新规:禁止律师违规炒作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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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昨天(20日)发布新规,禁止律师违规炒作案件,明定律师不得通过联署签名、组织网上聚集等方式影响案件办理,以及对公共事件发表评论时不得煽动对党和政府的不满情绪,激化社会矛盾等。

中国律师网发布的《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关于禁止违规炒作案件的规则》规则共13条,明确了违规炒作案件的具体情形,包括通过联署签名、组织网上聚集、声援等方式或借个案研讨之名,制造舆论压力,影响案件依法办理;通过媒体、自媒体等平台就案件进行歪曲、有误导性的宣传、评论,以转发、评论等方式炒作误导性、虚假性、推测性的信息;煽动、教唆当事人或其他人员通过网络等传播媒介对案件发表不当评论,制造影响,向办案机关施压;以及其他以不正当方式违规炒作案件的情形。

针对公开审理案件,规则明确不得披露、散布通过会见、阅卷、调查取证等执业活动获取的可能影响案件依法办理的重要信息、证据材料。

规则特别明确了对重大决策部署、公共事件、涉法问题等发表评论的禁止情形,包括不得散布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否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否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言论,攻击、诋毁党和国家重大决策部署;制造舆论,煽动对党和政府的不满情绪,激化社会矛盾等。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在规则解读中提到,少数律师热衷于借助网络自媒体平台就案(事)件发表不当言论,披露案情,违规炒作案件。有的在网上对自己办理的案件发表评论,助推“舆论审判”;有的随意泄露当事人隐私,侮辱诽谤办案人员,歪曲丑化对方当事人形象等,误导社会舆论,意图影响案件办理。

解读还称,有些律师热衷在网上对党和国家重大决策部署、社会热点事件发表不客观、不正当的评论意见,极个别律师甚至在网上攻击、诋毁党和政府、社会主义制度以及司法机关、司法制度等。

律协指出,这些行为不仅影响了司法公正和司法公信力,也严重损害了律师行业形象和声誉。今年开展的律师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将禁止违规炒作案件纳入专项治理的重要内容。

律协表示,律师职业有其特殊性,律师言论较普通公民的言论更具有社会影响力,因此律师发表言论更应当审慎、客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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