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航破产重整计划草案表决通过

字体大小:

海航集团及相关企业的破产重整案各计划(草案)均已表决通过。

据澎湃新闻报道,昨天(23日)下午,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组织联合工作组、管理人、债权人代表、出资人代表、债务人代表及职工代表等各相关方,对《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十家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二十家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二十四家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及《海航集团有限公司等三百二十一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重整计划(草案)》等海航集团及相关企业破产重整案的各重整计划草案表决情况进行核查。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四、八十六条的规定,根据核查结果,海航集团及相关企业破产重整案的各重整计划(草案)均已获得表决通过。

据此前公告,海航集团航空主业战略投资者为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海航集团机场板块战略投资者为海南省发展控股有限公司。管理人根据与战略投资者达成的重整投资方案制定的重整计划草案均已获得表决通过。若投资完成,战略投资者可能成为公司控股股东。

今年9月18日,海南省海航集团联合工作组组长、集团党委书记顾刚在安全生产经营例会上表示,海航重整后,老股东团队及慈航基金会在海航集团及成员企业权益将全部清零,不再拥有相关股权。此外,海航重整后将拆分为航空板块、机场板块、金融板块、商业及其他板块,四个板块独立运营。

LIKE我们的官方脸书网页以获取更多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