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央行官员指出跨境互联网券商属非法金融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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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央行官员指出,跨境互联网券商在中国境内属于无照驾驶,属非法金融活动。

中国金融四十人论坛上周邀请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稳定局局长孙天琦,在外滩金融峰会全体大会上发表主题演讲。孙天琦在演讲中强调,金融牌照有国界,中国境外机构若仅持境外牌照但在境内展业,属于非法金融活动。

据中国金融四十人论坛网站昨天(27日)刊登的演讲稿,孙天琦指出,部分境外证券经营机构在未取得中国境内相关牌照、仅持有境外牌照的情况下,利用互联网平台,主要专门面向境内投资者提供境外证券投资服务,例如美股、港股交易服务,属于“跨境交付”范畴。

孙天琦以不直接点名的方式指出,注册在开曼群岛的A公司存量入金账户80%来自中国境内,注册在香港的B公司为55%。他说:“从业务实质看,跨境互联网券商属在我境内无照驾驶,属非法金融活动。”路透社报道,孙天琦提到的两家公司为老虎证券和富途控股。

中国人民网本月14日曾引述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安邦报道,富途、老虎等跨境互联网券商在用户信息安全以及合法化、合规化方面存在风险。

刘安邦说,中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的出台,对境内投资者数据跨境传输及使用提出了更高的合规性要求。该法明确了个人信息可跨境提供的法定要求,包括通过国家网信部门组织的安全评估、经专业机构认证、订立标准合同、按照中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和协定等条件满足其一。

该法也明确了向投资者本人告知及取得其同意的规则。在监管层面,新法明确了监管部门对于境外的组织、个人存在个人信息处理的违法行为的,可以采取将其列入负面名单,限制或者禁止向其提供个人信息的监管措施。《个人信息保护法》将在1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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