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野猪拟从三有名录除名不等于可随意捕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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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计划调整野生动物名录,将野猪从“三有动物”列表中删除。但专家指出,“三有”名录调整有三个基本原则,包括坚持生态优先、维护科研需要及有利于社会发展,但无论是否在“三有”名录内,野生动物都不可以随意捕猎或食用。

“三有动物”是指有益、有重要经济价值、有重要科研价值的动物,据中国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网站消息,林业和草原局本月10日发布《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意见稿显示,曾于2000年被列入《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的野猪已被删除。

据澎湃新闻报道,对于野猪为何不再列入“三有”名录,中国林科院参与名录制定的一位专家昨天说,今年年2月1日新调整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发布后,国家林草局委托中国林科院自然保护地研究所迅速成立专家委员会,研究拟定了调整“三有”名录的基本原则,并设专家组对未列入国家重点保护的兽类、鸟类、两栖爬行类、昆虫类等陆生野生动物,逐一评估其生态、科研、社会价值,提出名录调整草案。

根据专家委员会的意见,野猪等不存在生存威胁、反而可能损害自然生态系统的物种不再列入“三有”名录。

“但因该名录尚在公开征求意见期间,还需根据各方反馈的意见做最终调整。”专家强调,即便野猪在“三有”名录中除名,各省(区、市)也可以根据本区域内野猪种群的情况考虑将其列入本省的“三有”名录中,而无论野猪是否是“三有”动物,都不能被随意捕猎或食用。

今年以来,中国不少地区出现野猪泛滥情况,“人猪矛盾”不断加剧,四川、江苏、安徽等省的部分地区都下令对野猪进行科学捕杀。

野猪拟从“三有”名录出名的消息发布后,引发舆论关注,不少网友评论称“二师兄还是不能太嚣张”“随便打立马成为保护动物”。

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协会副会长兼种群调控委员会主任王洪杰提醒说,非洲猪瘟等一些疫病发生后,食用野猪等未经检验检疫的野生动物对人的生命健康安全带来很多隐患,冠病疫情发生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中也明确规定,禁止食用陆生野生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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