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引起冠病传播行为 安徽一水果店主被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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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黄山市休宁县公安局昨天(13日)通报,休宁县海阳镇一家水果店店主实施引起冠病病毒传播的严重危险行为,被立案调查并采取强制措施。

安徽省黄山市休宁县公安局官方微博作出上述通报。

通报称,经公安机关侦查,休宁县海阳镇女人街桂兰水果店店主武某某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实施引起冠病病毒传播的严重危险行为。

休宁县公安局昨天对武某某以涉嫌刑事犯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目前,休宁县人民检察院已对该案提前介入,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安徽黄山休宁县冠病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12日发布通告,休宁县女人街桂兰水果店有从浙江金华购进的越南火龙果(当地核酸检测阳性)。 接通知后,休宁县已启动应急预案。

经流调,该批火龙果于本月1日16时运抵休宁县女人街桂兰水果店,并于本月12日20时56分环境采样结果弱阳性。截至本月12日23时42分,排查到接触火龙果的相关人员已全部落实管控措施,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据通告,凡本月1日至12日到休宁县女人街桂兰水果店购买过火龙果的人员,请立即向休宁县疫指办报告。其他愿检尽检人员,做好个人防护措施(严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核酸检测采样点接受核酸检测,并按照要求做好健康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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