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官方驳回429件“冰墩墩”“谷爱凌”商标注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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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冬奥会正在进行,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今天(14日)通告称,打击恶意抢注“冰墩墩”“谷爱凌”等商标注册,已驳回429件涉及“冰墩墩”、“谷爱凌”商标注册的申请。

据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消息,国家知识产权局依据《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等规定,对第41128524号“冰墩墩”、第62453532号“谷爱凌”等429件商标注册申请予以驳回;依据《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对已注册的第41126916号“雪墩墩”、第38770198号 “谷爱凌”等43件商标依职权主动宣告无效。

通告称,国家知识产权局先后对“北京2022”、 北京2022年冬奥会会徽和北京2022年冬残奥会会徽等予以特殊标志保护,对北京冬奥组委申请的“冰墩墩”“雪容融”等予以商标注册保护,对其他适格主体申请的“谷爱凌”等冬奥健儿姓名商标予以注册保护。

通告强调,国家知识产权局将保持严厉打击商标恶意注册行为的高压态势,不断强化对包括冬奥吉祥物、运动健儿姓名在内的奥运热词进行严格保护,对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恶意抢注商标图谋不当利益的申请人及其委托的商标代理机构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欢迎社会公众监督举报涉嫌恶意商标注册的行为。

中国选手谷爱凌本月8日在北京冬奥会自由式滑雪女子大跳台决赛中夺冠后在网络爆红,随后有网友发现,“谷爱凌”三个字早在2019年6月10日就被注册成商标。

据《北京青年报》报道,有知识产权方面的业内人士说,针对“傍名牌”“蹭热点”等商标恶意抢注行为,如果认定为恶意注册,则会通过法律方式进行处理,目前不会惩罚申请人,但可能会惩罚代理机构。

同时,北京冬奥会吉祥物“冰墩墩”在冬奥开幕后销售火热,一些个人和企业也试图抢注“冰墩墩”商标。

据报道,“冰墩墩”“雪容融”在2019年9月17日正式发布,一些个人和企业申请注册“冰墩墩”商标和“雪容融”商标的时间多为2019年9月18日,涉及多地、多个领域。

另据澎湃新闻报道,对于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案件的查处情况,中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执法稽查局副局长王松林今天在一场新闻发布会上说,截至目前,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共查办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案件240余件。

王松林从三个方面解释违法行为,包括未经权利人许可,在产品上使用奥林匹克标志;未经权利人许可,在广告宣传中使用奥林匹克标志;以及未经权利人许可,在网站发布的内容中使用奥林匹克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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